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于1951年12月建立,早期称“川北人民检察署南充分署”,1954年12月改为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南充分院,“文化大革命”后期被取消,1978年11月1日 重新建立,1993年12月5日改为南充市人民检察院。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下辖顺庆、高坪、嘉陵、西充、南部、阆中、仪陇、蓬安、营山九个基层院,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机关 设有17个处室,干警103人。
南充检察工作在中共南充市委、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,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为南充改革开放、社会稳定和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。1978年至2003年,南充检察机关受到省、部级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16个次,先进个人50人次;受到地、市级表彰的先进集体139个次,先进个人581人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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